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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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赵阿兰 上传时间:2014-06-04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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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发〔2014〕4号
各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校党发〔2014〕26号)精神,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机关党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机关各党支部;机关全体中共正式党员(组织关系由各支部管理)。
二、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严格按照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校党发〔2014〕26号)的条件评选。
三、表彰名额
拟表彰先进支部6个。
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6名。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机关党委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新胜
副组长:张会玲 赵阿兰
成 员:赵武军 胡信生 刘西平
黄明学 闫德忠 王德连
(一)评选推荐
优秀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荐;优秀共产党员由各支部推荐,各党支部最多推荐1名,25名党员以上的党支部最多可推荐2名。
(二)机关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选
6月6日下午,机关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在各支部自荐和推荐的基础上,评选机关党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并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1名,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党委组织部。
五、有关要求
(一)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校党发〔2014〕26号)精神,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强化党支部工作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事迹材料
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先进个人材料不超过1000字,并于6月6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赵阿兰 电话:87080029
电子邮箱:zhaoalan@nwsuaf.edu.cn
机关党委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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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佳 终审:景军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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