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职工活动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活跃机关部门职工文化生活,增强荣誉感和凝聚力,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在机关各党支部、工会小组开展党员、职工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7月—11月。
二、活动项目申报: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学校学院工作年等主题,根据部门实际自主选择确定活动项目,填报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报机关党委。
三、相关事项及要求
1.机关党委按党员人数每人100元或职工人数每人50元给以活动补贴,活动结束凭有效票据报销。
2.在确保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注意安全,保证活动效果。党支部或部门工会小组可联合组织开展活动,也可与兄弟高校相关部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活动若在校外开展,须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
3.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凝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相关报道、图片在部门网站宣传的同时,上传机关党委网站。
机关党委
2015年7月13日
附件:党员、职工活动项目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