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部门2014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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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韩锁昌 上传时间:2015-01-16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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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机关委员会文件
机关党发[2015]7号
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机关部门2014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机关党委所属机构、创新实验学院所有在册在岗人员工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条件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标准执行。
二、推荐比例
各部门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按照20%的比例推荐校级先进个人(不足1人按1人计),同类别人员不超过3人的隔年推荐。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由校党委常委会进行评选,不参与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在年度考核优秀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及个人事迹材料(1式20份),签章后报送机关党委。
2.机关党委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听取个人汇报,根据汇报情况评分排序,评审确定校级先进个人。
3.先进个人填写登记表,机关党委按要求汇总上报。
四、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12名校级先进个人名额,机关部门分类按比例分配:党群部门5名(245人),其中管理2名,其他专业技术或工勤1名,工勤2名;行政部门5名(269人),其中管理4名,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1名;直附属单位2名(104人),其中管理1名,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1名。
部门同类别人数超过50人的原则保证1名人选,超过100人的原则保证2名人选。
五、学校管理服务标兵评选
在校级先进的基础上推荐评选学校管理标兵、服务标兵标兵,评选条件见附件3。
六、时间安排
1.1月18日(周日)下午6:00点前,各部门将本部门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如超过1人必须排序)、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创新及取得的成效等,不超过500字)以电子版(发送至jgdw@nwsuaf.edu.cn)和纸质形式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2.1月19日机关党委召开评审组会议,按部门类别评审,确定先进个人。
3. 1月22日下午6:00前,校级先进个人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报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按学校要求汇总上报。
七、有关要求
1.各部门在推荐时,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充分考虑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尽可能涵盖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及工勤等人员,确保校级先进个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2.由于临近期末,工作重、任务急,各部门要克服困难,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材料上报,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附件:
1. 2014年度校级先进个人推荐表
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度先进个人登记表
3. 管理服务标兵评选条件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5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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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4年度校级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度先进个人登记表.doc
管理服务标兵评选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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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佳 终审:景军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