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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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赵阿兰 上传时间:2015-01-06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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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机关委员会文件
机关党发[2015]3号
各党支部:
按照有关规定,机关党委所辖各支部委员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机关党委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现就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本次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各支部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及组织、宣传委员各一名。为了进一步加强支部工作,原则上应推选本部门党员正处职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至少一名副处职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支部委员。如部门负责人为非党员领导干部,可推选主要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支部书记。
3.党支部委员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意见酝酿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4.按照有关规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届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基本程序
1.根据校党委关于支部委员会委员组成人数的规定,按照“两上两下”的原则,首先召开各支部党员大会,酝酿提出4名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机关党委审批。
2.各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经机关党委批复后,由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3.选举结束后,由书记组织召开新一届委员会会议,并进行委员分工。
4.向机关党委报告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告的内容为: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的党员人数、当选的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名单和委员分工情况。
三、时间安排
1月6-13日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酝酿提出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机关党委审批。
1月14-16日机关党委完成各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审批工作。
1月19-26日各支部完成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形成总结,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审批选举结果,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宣布结果。
四、几点要求
1.上届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本次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要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推荐党性强、作风正、热心党务工作、年富力强、乐于奉献且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议事能力的党员。
3.各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机关党委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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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佳 终审:景军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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