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对11月份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学习内容
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版)第十三—第十六》
3.贯彻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4.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行)》
二、组织专题研讨
11月底前,各支部要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进行学习研讨。
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12月8日前,各支部将11月份学习研讨情况和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复印件)报机关党委。请各支部做好学习教育相关材料归整工作,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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